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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送上门”的调研座谈——
“队伍相对薄弱,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25人占58.1%,研究生学历1人;法学专业16人,占37.2%。”
“这样的队伍在基层不算薄弱了,相对于许多西部地区检察院,这样的队伍还是不错的。关键是要内部挖潜,充分用好这支队伍!”
“检察建议刚性不足,被监督对象不采纳检察建议时没有相应的强制性权力保障。”
“刚性不足要辩证看,首先要问自身有没有持续抓落实,就像‘一号检察建议’,我们和有关部门一起没完没了地去抓落实,就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当地党校讲过课的检察长请举手!”
“大多数检察长都去讲了,这是很重要的检察职能宣介。大家都了解了,就会更加支持、促进用好检察职权!”
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等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与在此培训的3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座谈。座谈中,最高检领导把脉问诊,与大家谈心声、聊实情、找问题、抓提升,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交流,共商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举措。
座谈会上,10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代表作专题发言。
主题发言结束后,自由交流阶段,两位检察长的发言直指问题,引发共鸣。一位检察长提到,基层民事行政业务条线检察官素质能力与时代要求和人民需要相比有较大差距。实践中,该院经常组织民事行政业务条线检察官到法院学习,提升办案能力水平,效果非常好。对这一做法,张军当场给予充分肯定:“水平跟不上不可怕,可怕的是落后还不自知,不主动加强学习!”一位检察长提到,最高检提出的核心业务指标对基层检察院监督办案提质增效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建议在最高检核心业务指标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时候,加上大数据关联性的分析。比如,在考核“案-件比”的时候可增设“办案时间”的关联性指标。对这一切中肯綮的建议,张军当场回应表示,“你提的建议非常好,最高检已经注意并正在抓紧健全完善中。”
“新任检察长刚到9个月,检察院的面貌便有了很大变化,了不起!”“一位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检察院,能有多位干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很不容易,要总结分享经验。”“方法总比困难多,不能只讲问题不想对策,遇到问题要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大家讲到的变化、指出的问题作出针对性回应后,张军特别指出,“座谈也是相互学习,别人的经验做法、创新做法,自己要入脑入心;人家走过的弯路要尽量避免重蹈覆辙。”
“基层盼什么,我们就办什么!”对一些需要最高检顶层设计、督导解决的问题,座谈会现场就有解决方案——“政治部要深入了解、积极督促解决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三定’等未落实的问题。”“案管办要了解地方检察院存在的业务指标达到通报值后仍有盲目攀比、‘内卷’的问题,根子在上级院,要督促纠正!”……
“正如刚才有同志所讲,关键少数的作用确实非常关键!”围绕抓实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张军对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的“一把手”提出要求——
要以上率下。一把手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就要先去思考、先去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办疑难复杂、影响性案件和信访申诉积案,“办案就要阅卷” ;带头“主持公开听证”“主持检委会抓办案、抓学习”等具体检察工作中作表率,在履职尽责中率先做实体现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要狠抓落实。自己作表率,还要带领督导全院人员抓落实!特别是,要把科学管理的指标用好用足,通过检察人员考核、“案-件比”“检察业务指标”等把中央决策部署通过考评传导至基层、压实到检察官,促进每一名检察官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办案的自觉追求。
要提升自我。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如果说司法检察水平从6分涨到8分,人民群众的需求却从5分涨到10分,总体还是远远跟不上、不适应,要努力提升自我,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抓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要做实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形成抓落实的自觉。要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和求极致的精神追求,将政治建设融入检察业务,一体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把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融入、落在检察履职监督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做实“三个自觉”,以更优的检察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