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顺城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邢恩宏主持。
会议指出,根据《条例》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重大疾病等情况;重大事项,是指超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自身职权范围内但关乎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包括党组织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事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担负责任的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
会议强调,要求全体党员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自我监督,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拧紧思想螺栓、上紧纪律发条。同时,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会后,机关委员会为全体干警下发了《条例》纸质版,使党员干部能够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再通过个人认真学习,把握新《条例》精神实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党性原则,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为方便党员干部学习,确保学习效果,我院通过内部网站、微信群等渠道,转发《条例》原文等学习材料,加深各党员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帮助他们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