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9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顺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1、提高认识,奠定问题整改基石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顺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明确指出:市巡察整改是严守政治纪律与规矩的“试金石”,检察院肩负法律监督重责,巡察反馈是上级政治监督成果。整改不力就是政治偏差,唯有抓实,才能确保检察履职与党中央要求同频共振,践行“两个维护”,稳固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巡察暴露出的问题,整改是“手术刀”,精准剔除症结,提升司法公信力,用整改成果彰显司法为民,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筑牢检察根基。
2、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巡察问题整改
11月8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当日,党组书记、检察长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深入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切实落实整改,明确15日内制定出本院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要将整改台账有关内容根据职责分工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逐条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11月26日主持召开整改领导小组整改推进会,整改办公室依据整改方案将把《巡察整改清单》下发各部门、各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上报整改办公室。
3、层层安排部署,切实担起整改“第一责任”
进入全面整改阶段后,11月26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听取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如解决积存档案归档中存在的人员不足问题等。重申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求各责任部门要依据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对照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顺城检察院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院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一个月期间,成立专门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机构1个,设立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确保扎实推进整改工作逐步开展。
一是迅速行动、周密部署。11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议后,院党组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再次学习领悟和部署安排,迅速组织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落实及督察督办等工作。11月12日,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部门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逐一认领,明确每项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11月30日,经市委巡察办审核修改后,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过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制定形成了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11月22日,院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刀刃向内的决心、自我革命的勇气,聚焦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追根溯源,进一步统一了全院上下狠抓整改的思想共识。
二是加强调度、挂图作战。院党组按照整改方案,紧扣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在11月8日的党组会议上,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1月11日党组召开会议就巡察整改的相关规定和领导同志讲话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2024年11月12日、11月26日、2025年1月6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次召开部署推进会议,对整改事项进行逐条调度。
党组书记、党组的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保证了整改工作全方位、有序、有效进行。两个月时间里65条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院内整改责任部门全部行动起来,做到部门有责任、人人有行动。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需要进一步工作的有条不紊深入整改,需要健全机制有序完善修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项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5条,已全部完成。制定制度3个。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于2024年11月22日、各党支部开展分别在11月末进行了“补课”学习。
二是落实监督检查。院政治部于12中旬组织检查党组成员、各支部学习贯彻情况。
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了思想引领。队伍政治觉悟有所提升,深刻领悟“政法姓党”根本属性,从思想根源筑牢忠诚。2025年1月对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视察的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在院内进行了学习贯彻。
二是队伍作风明显。整改以来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提升。迟到早退现象杜绝。党组中心组、各个支部的理论学习有序高效进行。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第一议题的学习。
二是政治部负责党组中心组和各个党支部第一议题的安排、组织,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制定《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明确规范第一议题实施流程。
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了政治引领。确保全员深刻领悟党中央决策部署,办理案件时更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讲话精神后,党组多次强调要深入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工作。
二是对最新制定的“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在研究制定的同时,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注重在工作中认真执行。2025年1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的相关论述后,自觉与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全部委员均提及将涉舆情问题逐级上报,同时做出预案。
三是严格执行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整改期间政治部先后4次安排政治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均严格执行了这一制度。
3.关于“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业务学习。刑事检察部门确定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逢案必经联席会议讨论和请示上级院。
二是综合业务部建立涉知识产权案件台账,从源头针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监控。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案件办理结束后综合业务部将及时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确保案件实体准确、程序公正。
三是积极与市检察院刑检一部沟通,利用市院的12309办案平台,上、下两级院联动、协同办案,实现多元协同联动。
整改成效:
一是专业素养有所提升。知识产权办案团队通过有目的学习,提升了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业务能力。11月参加最高检业务培训一次,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每周安排例会,开展业务学习和案件讨论;
二是刑检部门成立了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知识产权办案团队。
三是精细打磨流程。重塑案件办理流程,受理案件环节增设侵权初步筛查。批捕、审查起诉期间期严格把控各节点时长。加强与市检的沟通。
4.关于“个别检察文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立行立改。修改发现问题的文书;同时更改检委会报告中存在错别字等问题;刑检部门结合卷宗归档对2021年以来的法律文书进行自查,抽查立行立改;
二是强化办案部门的自我管理,明确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法律文书格式和内容等的审核把关。
整改成效:
一是规范标准精细化有所提升。紧扣巡察工作要求,对文书制作提出更高新的要求。梳理统计2020年以来办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200余件,逐案排查法律文书是否存在错别字、复制粘贴错误、用语不规范等问题。刑检部门各办案组结合整理卷宗归档,对文书进行自查、交叉审查、个别抽查。
巡察整改以来,现有法律文书未出现质量问题。
二是审核把关全流程严控。整改以来加强审核复核力度,对200件各类案件全部实现复核。
5.关于“数字检察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成功对接,应用“民间借贷纠纷关于利息计算方式数字检察”模型。
二是开展的专题强化培训提高了我院办案人员熟练运用“数字检察”的办案能力,更好的将模型融入到实际办案过程中去。
整改成效:
一是通过应用“民间借贷纠纷关于利息计算方式数字检察”模型,筛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线索。
二是加大推广模型应用力度,结合业务特点,对最高检应用平台上的检察大数据应用模型认真研究,应用尽用。目前全院各业务部门已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3个。
6.关于“档案归档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举全院之力临时增派人员协助刑检部门完成卷宗的、页码、目录、扫描装订卷宗。实现流程精简化。将资料整理、分类编目、装订成册等工作运用流水线作业模式,各环节紧密衔接,效率提升显著。
二是下硬指令。刑事检察部门要求各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制定计划,逐月完成对2021年至2024年应归档诉讼卷宗,在三个月内完成近四年的卷宗归档。
三是档案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归档提示和归档率通报。
整改成效:
一是实现卷宗精细化管理。购买专业社会化服务,聘
请3名专业人士对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加快了卷宗归档质量和速度。
二是刑检部门已经交付2024年之前应归档刑事卷宗802本,做到了应归尽归。
三是强化督促工作,办公室档案人员定期提示业务部门整理归档卷宗成为常态。
7.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形态制度的执行力度。2024年11月22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了《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强制度约束。重点防范重大案件的舆情风险,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整改期间制定了《涉检热点敏感网络舆情处置预案》
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规定。巡察反馈以来,发布的公众号均已填写“三审三校”签发单,提高网站运行质量。
整改成效:
一是重视程度提高,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严格执行《涉检热点敏感网络舆情处置预案》。
二是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落实精准明晰。“三审三校”签发单的运用的更加规范。截止目前,签发公众号全部严格按照要求,实现“三审三校”。
8.关于“制发文件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了《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公文起草、印发(上报)制度》、《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重要文稿起草审核相关制度》。
二是系统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工作处理办法》及《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确保撰写、制发文件规范。
整改成效:
一是全面梳理并修订了发文管理制度,增强了制度规范性和严肃性。对本院内控制度中的收、发文、印章管理、使用、保密等5项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从起草、审核、签发到印发各环节职责。
二是文号管理、密级管理更加有序。建立集中式文号登记、密级确定体系,对文号分配、使用状态进行督查,堵塞文号重复、跳号漏洞。整改以来,发文按照规定准确确定了密级。
9.关于“对上级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党组专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上级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定综合业务部对党组确定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监督。
三是联合顺城区工商联成立“检察护企”联系站,与企业家代表开展座谈。组织检察官送法进企业,为企业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四是加大对办理瑕疵、不合格涉企案件相关人员组织处理的力度。
整改成效:
一是党组对上级精神的学习贯彻积极主动。尤其对涉及营商环境方面要求,2025年1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的视察精神,院党组第一时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节后在传达贯彻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过程中,结合总书记讲话,重点强调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加大“检察护企”工作流力度。
二是涉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综合业务部门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流程、质效监督。
三是提升检察服务。搭建涉企检察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快速办理涉企诉求。加强与区工商联的联系,整改期间共到企业走访6次,释法说理,宣传法制。
10.关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刑事检察部门确定刑检部门负责人为检察护企行动的责任人。切实发挥好全院的“检察护企”工作的牵头作用。
二是民行部门针对分析得出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缓慢的原因,积极加以改进。
三是各部门对照任务分解表,责任到人,督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两项工作的收尾。
整改成效:
一是刑检部门建立“公、检、法”协同办案平台与涉企案件“刑行”衔接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台账,由各部门负责人亲自督促在办案件质效。同时,利用侦该平台,扩大“送法服务”对象覆盖面,完善“诉前、诉后”服务。
二是民行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牵头抓好“检护民生”工作。聚焦民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办理了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虚假诉讼系列案、21家招聘单位侵害妇女权益平等就业权公益诉讼案、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维权难题,其中4件在诉前促成和解。同时通过与顺城区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联合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与顺城区人社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检察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畅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是各个部门紧密合作,加强法治宣传,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我院在顺城区十三方块社区开展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024年12月4日,我院针对外卖骑手、平台带货等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进行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回应人民群众迫切的法治需求,解决“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
11.关于“涉企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举一反三研究落实上级“检察建议”行动迟缓、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剖析原因,研究制定开展补救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是加强业务部门办案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解读的学习培训。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
整改成效:
一是刑事检察部门在12月例会再次组织学习了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及其内涵,并通过转发朋友圈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件中,办案检察官主动问需于企,企业就案件进展和法律适用进行了咨询。此后刑事检察部门将持续跟踪此案,并对涉案企业进行回访。
二是民行部门加大“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促进齐抓共管,结合辖区内发生的养老机构伤害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并对顺城区顺缘、鸿福、老来福3家养老机构进行走访,排查隐患,并对走访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三是整改期间已有两起“检护民生”案例因高质效已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为社区居民讲解民法典知识、解答法律问题。在宪法日当天深入顺城区工会帮扶中心、后葛南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1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夯实党组责任,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为加强院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了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一岗双责”。2025年春节过后,第一时间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对我院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是深化教育引导。注重区分不同人群进行廉政教育。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核心岗位、关键要害岗位进行廉政谈心谈话。
13.关于“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院党组书记确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干警开展经常性沟通交流。经常召开院务会议,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巡察反馈意见开展干警思想教育及警示教育,使每一名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整改成效:
一是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党组书记主动大幅提升参与廉政事务精力投入。整改期间召开集体谈话会,针对2022年以来新任职干部进行谈话补课,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
二是责任传导机制夯实。加大对干警的组织处理。
14.关于“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核算,登记固定资产账簿。严格执行《内控手册》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内控手册》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尤其是加强对资产属性为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进行固定资产管理和登记。
整改成效:
一是财务信息精准度提高。资产账目清晰完备。经全面清查与规范入账。
二是资产管理效能提升。维护报废精准管控,报废处置严格依规,杜绝资产随意丢弃造成环境隐患。整改期间对院内固定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固定资产100%实行条码打印、卡片信息等数据管控。需要报废的严格按照流程履行报废程序。
15.关于“未按规定标准拨缴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组织财务、人力部门深入学习《工会法》及地方工会经费管理细则,精准掌握计提基数与缴纳比例。
二是增强财务风险防控能力。通过明确工会会费拨缴标准,增强了财务风险防控能力,避免了潜在的经济损失和合规风险。
整改成效:
一是经费拨缴更加合规。通过学习,明确计提基数与缴纳比例。确保从源头上精准把控。
二是优化财务核算与管理,规范财务凭证管理,每笔经费收支凭证均附详细计算说明与审批文件,账目清晰透明,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经费支出未附明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保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二是启动补救措施,补齐相关支出人员名单。
整改成效:
一是补充了完整的明细资料,并进行了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审计。
二是通过补充明细资料和加强内部审核,使得每一笔经费的流向和用途都清晰可见。福利发放均附详细人员名单。截止整改结束,尚未发现经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7.关于“存在形式主义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开展“三个规定”专项培训,提高填报人员对规定内容的理解和重视程度。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以反面典型为镜鉴,起到警示作用。
三是把“三个规定”的填报与案件质量评查结合起来。
整改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深度重塑。通过政绩观的学习以及一系列强化教育举措扭转局面。让“三个规定”填报入脑入心。12月24日,院内针对“三个规定”填报出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强化警示教育。“三个规定”填报做到应报尽报。
三是强化了内部监督 。在强化检务督察职能的同时,将“三个规定”填报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内容之一。即综合业务部在评查案件同时,对“三个规定”的填报进行评查,对于漏报、瞒报的检务督察部门将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督促作用。
18.关于“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结合本院党组会议出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学习。
二是严格规范会议流程,会前明确议题,会上主持人把控节奏,并最后总结。
整改成效:
一是12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组议事规则》,重点学习末位发言制度。
二是整改以来涉及干警职级晋升及人员部门调整等事项,全部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
19.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明确区分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的上会议题界限。
二是规范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流程,完善提请党组会议题不重复。
整改成效:
一是11月22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系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会上,明确了党组会议和检察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
二是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未再出现行政事宜在党组会上研究的情况。
20.关于“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实际,深入剖析自身存在的不足,加强相互间的监督与提醒。
二是落实整改责任。对民主生活会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解,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成效:
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中,自我批评切中要害,相互批评见人见事、直击痛点,辣味十足,人均接收不同尖锐批评2条,共计60条,问题涵盖作风、能力、协作等多方面。
二是党组对剖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结合巡察,制定有针对性,追求时效性的整改方案。
21.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各支部及全体党员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和文件,提高党员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规范流程。做好会议资料的存档。
三是加强党组织内部沟通请示,丰富学习内容,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整改成效:
一是2个支部分别召开支部会议,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程序。37名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基本程序有了明确认知。
二是突出整改。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前,2个支部组织委员严格按照会议程序、会议要求,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安排》工作部署,开好年度组织活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学习潘非琼先进典型等工作。
22.关于“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选人用人等相关制度,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二是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专门设定2个行政岗位。
整改成效:
一是党组会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本院优秀检察官助理的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人员类别进行工作分工。
二是2025年公务员招录计划中,计划招录1名政治部从事人事及党建工作人员和1名办公室从事信息简报工作人员。
23.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条例》,对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党建工作。
二是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支委会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成效:
一是党建责任制得到落实。2025年年初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确定了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服务检察工作大局工作目标。
二是着力提高支部成员的党建工作本领,明确各个支部书记的党建责任。提出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着力打造“清风顺检 检魂忠贞”品牌建设,促进党建、队伍、业务同向发力。整改期间2个支部一方面认领各自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整洁,另一方面认真整改,积极开展2025年党建工作。
24.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支部加强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确保支部换届规范有序。
二是促进换届选举工作精准化和高效化。
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制度。把对党建理论的学习作为政治学习的一个重要内容。
整改成效:
一是2个支部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巡视问题整改支部大会,全面学习了党支部的换届选举相关内容。
二是一支部对2022年8月选举补充介绍支委候选人情况等。全体成员参与整改检视,深度解析选举法规关键条款、实操要点。党务工作者实操熟练度大幅提升。
三是加强培训学习。认真学习的规章制度、流程要求,提升业务水平。明确全程监督换届过程,保障选举风清气正,推动支部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
2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党建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对党建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规范发展党员的流程和记录,实行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管理。
整改成效:
一是2次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抚顺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手册》等规定,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第一支部补充宣读了两名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考核意见和支部决议;第二支部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补充宣读了接收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支部考核意见和支部决议。
二是推动档案资料精准规范。2个支部对发展党员所需的档案材料及程序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审核纠错能力提升。
26.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提升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强化领导带头整改。
二是建立巡察整改跟踪台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踪,明确整改期限,逐一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
整改成效:
一是11月22日,我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纳入2024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中。2025年2月初,6名党组成员在撰写述职、述廉以及述责报告均涉及了巡察整改情况;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各位党组成员也均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
二是整改落实加速度推进。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针对27个问题,制定65条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成。
27.关于“巡察整改问题推进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新梳理问题,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
二是政治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整改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实现有了提升。11月22日、12月17日、2025年1月24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均将意识形态纳入学习内容。2025年2月初,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从根源上扭转轻视心态。2025年1月,本院办理的一起伤害案件存在舆情风险,检委会在研究案件时,所有委员均将舆情防控作为发言内容 。并制定了严密的舆情防控预案。
二是政治部担起主责,强化监督检查作用。坚强阵地建设,线上公众号等平台内容更新加速;线下检察文化走廊整紧锣密鼓进行中;弘扬潘非琼先进楷模事迹人人参加,彰显单位正面形象。
(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1.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检察业务质效全面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政法会议精神,开展专题研讨和培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顺城区域经济发展。
二是抓住“一取消三不再”的有力契机,把更多精力用到“落实”上。认真研究推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相贯通。
三是通过培训努力提升人员素质,适应高质效办案的要求。
整改成效:
一是政治站位有所提升。强化理论武装。巡察整改以来:多次组织召开党组、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组织干警撰写学习心得,理论素养有所提升。
二是履职能力有所提高。结合办案参加专题业务培训;组织案例研讨,干警业务能力有所提高。
三是服务大局精准有力。营商环境护航,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制发各类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治安防控、行业监管漏洞处。
2.关于“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廉政教育。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检务督查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高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及成员责任,强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
一是党组政治引领全面强化。 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组表率作用明显提升。
二是责任体系更加严密。主体责任层层压实。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整改期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巡察中反映出来的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全程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3、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加大对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党员素质。
二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有章可循。
三是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党员的参与感和体验感,提升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形象。
整改成效:
一是党组政治向心力进一步凝聚。 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11月22日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辣味十足,政治生态愈发风清气正。
二是对制度执行力显著增强。“三会一课”参会率稳定在95%以上,支部主题党日特色活动频出,掀起学习潘非琼先进楷模的热潮,党员示范示范作用明显增强。巡察整改以来干警连续加班加点忘我工作。
三是党建业务融合效果显现。明确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着力打造“清风顺检”品牌建设,促进党建、队伍、业务同向发力。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院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取得的成果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院党组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及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思想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筑牢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和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整改工作中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发力,做好整改效果的运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本院班子成员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真正让制度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对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
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结合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检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当下改”的举措和“长久立”的机制有机结合,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7496395;电子邮箱fsscjcy@163.com。